GAP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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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是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的縮寫,中文意識是“良好農業規範”。
GAP主要針對未加工和最簡單加工(生的)出售給消費者和加工企業的大多數果蔬的種植、採收、清洗、擺放、包裝和運輸過程中常見的微生物的危害控制,其關註的是新鮮果蔬的生產合包裝,但不限於農場,包含量從農場到餐桌的整個食品鏈的所有步驟。
GAP在中藥行業譯為“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它是我國中藥製藥企業實施的GMP重要配套工程,是藥學和農學結合的產物,是確保中藥質量的一項綠色工程和陽光工程。
EUREPGAP於1997年由歐洲零售商協會EUREP(Euro-Retailer Produce Working Group)發起,其目的在於促進良好農業操作(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的發展。EUREPGAP是歐洲零售商自發組織起來制定的農產品標準,通過第三方的檢查認證和國際規則來協調農業生產者、加工者、分銷商和零售商的生產、儲藏和管理,從根本上降低農業生產中食品安全的風險。
2003年衛生部發佈了“中藥材GAP生產試點認證檢查評定辦法”,作為官方對中藥材生產組織的控制要求。
2003年4月,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有關專家的建議首次提出在食品鏈源頭建立良好農業規範體系,並於2004年初著手相關標準的翻譯和資料收集工作,併成立“我國GAP合格評定體系”專家組,起草編寫相關規範、標準。2006年1月,國家認監委制定了《良好農業規範認證實施規則(試行)》,並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制定了良好農業規範系列國家標準,用於指導認證機構開展作物、水果、蔬菜、肉牛、肉羊、奶牛、生豬和家禽生產的良好規範認證活動,每個標準包含通則、控制點與符合性規範、檢查表和基準程式。
(一)GAP內容廣泛、複雜,涉及到藥學、生物學、農學及管理科學,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但GAP的核心是“規範生產過程以保證藥材的質量穩定、可控”,因此各條款均應緊緊圍繞藥材質量及可能影晌藥材質量的內在因素(如種質)和外在因素(環境、生產技術等)的調控而制定。
(二)GAP的制定既要認真汲取國外先進經驗,儘量與國際接軌,又必須與中國實際情況相結合。如歐共體禁用人的排泄物作肥料,但中國農村人口眾多,必須而且應該充分利用這一肥源,因此在起草GAP時,允許使用農家肥,但強調“應充分腐熟,達到無害化衛生標準。”
(三)GAP概念涵蓋的不僅是栽培的藥用植物(歐共體GAP僅包括藥用植物和芳香植物),還包括藥用動物以及藥用野生植物和動物,這是根據中國實際情況而訂的,因為目前我國野生藥材還占有相當大的比重。
(四)處理好繼承與發揚的關係,既要保持中國傳統醫葯特色,如強調地道藥材和傳統的栽培技術和加工方法等,又提出繼承不泥古,要學習世界先進經驗,如生產技術和管理模式。
(五)藥材是防病治病的武器,採納新技術、新工藝、新品種一定要符合安全、有效的原則,生物技術、轉基因品種,應經過認真鑒定和安全性評價。
1)GB/T 20014.1 良好農業規範 第1部分 術語
2)GB/T 20014.2 良好農業規範 第2部分 農場基礎控制點與符合性規範
3)GB/T 20014.3 良好農業規範 第3部分 作物基礎控制點與符合性規範
4)GB/T 20014.4 良好農業規範 第4部分 大田作物控制點與符合性規範
5)GB/T 20014.5 良好農業規範 第5部分 水果和蔬菜控制點與符合性規範
6)GB/T 20014.6 良好農業規範 第6部分 畜禽基礎控制點與符合性規範
7)GB/T 20014.7 良好農業規範 第7部分 牛羊控制點與符合性規範
8)GB/T 20014.8 良好農業規範 第8部分 奶牛控制點與符合性規範
9)GB/T 20014.9 良好農業規範 第9部分 生豬控制點與符合性規範
10)GB/T 20014.10 良好農業規範 第10部分 家禽控制點與符合性規範
良好農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