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線配船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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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航線條件下,為了維持某一發船間隔,需要幾艘船舶投入到航線上編隊運行,以下式計算航線配船數(m):
m=t往返/t間
式中:t往返——航線往返航次時間,是指船舶在空間上完成一個迴圈的總延續時間,包括正向航行時間、反向航行時間以及在始發港、終點港、中途港的停泊時間。如果航線經過運河,可將過運河時間直接作為兩個中途港(即運河兩端)之間的航行時間而併入正、反向航行時間,進出港時間也計入航行時間;
t間——航線發船間隔時間,是指一個班次的船舶駛離港口之後,至下一個班次的船舶再次駛離該港的時間間隔。由於同一航線上往往有多家船公司同時經營班輪運輸,所以,為了保持一定的市場占有率,發船間隔時間不能定得太長。
由於船舶數不能為小數,這就要求船舶往返航次時間是航線發船間隔時間的整倍數,同時還要求航線的發船間隔時間為24小時的整倍數或約數。通常按照上式計算出的往返航次時間達不到這個要求,這時就需要調整t往返,多數情況下採取延長實際往返航次時間的辦法,人為地使兩者成為倍數關係。[1]
- ↑ 餘思勤.運輸經濟(水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初級.中國人事出版社,20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