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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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實現股份的全流通,根據歷史成本原則,按流通股發行價與非流通股折股價的比例關糸,將現有的非流通股進行合併後,使非流通股合併後的每股估值與流通股的價格基本一致,然後在二級市場上減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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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股的方法是:選擇一個時點,以每隻股票的每股凈資產與該股的收盤價(或一定時期平均價)進行縮股,縮股後重新進行股權登記,縮股後的非流通股可以進行流通。 步驟為:
- A:選擇一個時點,如11月30日市場休市一個月開始縮股。
- B:每支股票開始縮股。縮股率=每股流通股的某時點收盤價(或一定時期加權平均價)/每股凈資產。非流通股經過縮股後的數量=某支股票非流通股量/縮股率。縮股後可流通股數量=原流通股數量+非流通股縮股後數量。
- C:在這一個月之內進行工商重新登記和股權註冊調整。
- D:恢復開市,有條件地允許縮股後的原非流通股流通。
例:天士力
天士力總股本19000萬股,流通A股5000萬元,境內法人股14000萬股,三季度每股凈資產5.4元,每股收益0.40元。11月15日收盤價為21.2元。
- 縮股率=21.2/5.4=3.9
- 非流通股經過縮股後的數量=14000/3.9=3590萬股。
- 縮股後可流通股數量=5000+3590=8590萬股。
每股收益0.885元,如果股價仍維持在21.2元,市盈率為23.9倍,比現在的市盈53倍降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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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心理上更容易接受,縮股後上市公司總股本會減少,市盈率會有所降低。
缺點:與送股反案無質的不同,縮股比例上同送股方案一樣存在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