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申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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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書又稱申訴狀或再審申請書,是指經濟案件的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認為已經產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錯誤而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請求複查糾正或重新審理的書狀。
經濟糾紛申訴狀是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訴訟文書,但是,提交申訴狀後並不能停止已生效的判決、裁定的執行。
1.不受限制性。申訴人不論裁判是否經過上訴,也不論這些裁判是否已執行完畢,都可以不受時間限制而提交申訴狀。提交申訴狀不影響判決、裁定的執行。
2.效應難測性。申訴狀只能被視作決定是否引起重新審判程式的參考材料,其不一定就能引發重判程式的發生。
經濟糾紛申訴狀的結構和寫法與經濟糾紛起訴狀基本相同。
不同之處主要有以下五點:
1.標題應標為《申訴狀》或《經濟糾紛案申訴狀》。
2.因為申訴狀是針對原審法院判決、裁定有誤而要求覆審改判的,所以狀頭可不寫“被申訴人”一項。
3.尾部送達法院應寫原審人民法院院名。
4.具狀人應稱“申訴人”。
5.附項應附上原審判決書、裁定書的原件複印件。
1.對申訴的事實務必求全、求真。原審裁判如果不是依據全面事實裁判的,申訴狀應從案情事實、原來的處理經過及處理結果進行歸納敘述,闡明對原審裁定的不當之處。
2.要實事求是。對原審裁定中對的、屬實的處理,應承認其恰當而不應反駁,做到實事求是。
3.儘量列示例證。應將與請求目的相符的人證、物證、書證等在申訴狀里明確列示,並加以說明,以實證服人。如能提供有助說明申訴事實的新證據,將更具說服力。
經濟糾紛申訴狀的範文[1]
- 申訴狀
申訴人:××省A縣××銀行信用社
地址:A縣××街××號
法定代表人:×××主任
案由:
申訴人A縣××銀行某信用社因與B縣××銀行貸款糾紛一案,對××省高級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經濟糾紛判決不服,現提出申訴。
申訴請求:
請求重新審理A縣××銀行某信用社與B縣××銀行貸款糾紛案,糾正××省高級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經濟糾紛判決。
申訴理由:
一、你院終審判決認為,我方並不是與借貸人個體戶於某串通,騙取B縣銀行的貸款,也不是明知個體戶於某拿B縣××銀行的貸款來抵貸,因而收貸時並沒有過錯。但事後知道此還貸之款系B縣××銀行的貸款,就應該退還B縣××銀行,而保留向個體戶於某追收貸款的權利。我方認為,既然收貸時沒有過錯,就應該保護我方合法的收貸行為,保護我方的合法權益。
二、B縣××銀行在向個體戶於某放貸時,沒有進行資信調查,也沒有令其提供貸款擔保單位,就將大筆款項借貸給他,事後又不監督其用貸,有很大過錯。依照法律規定,有過錯的一方對造成的經濟損失也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而終審法院令我方全數歸還B縣××銀行貸款,沒有體現B縣××銀行因過錯而負經濟責任的法律要求,這樣,使得早一步積極清貸,控制不法分子於某行為的我方反而大受損失,在國家已經收緊銀根的時候仍毫無顧忌地向不法分子於某貸款的B縣××銀行,反而不承擔絲毫經濟損失,違反了有過錯則有責任的基本法律原則。
根據上述理由,請求再審此案,重新作出公正合法的裁判。
此致
××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 A縣××銀行某信用社(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