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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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物品(Economic Go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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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物品是指人類必須付出代價方可得到的物品,即必須藉助生產資源通過人類加工出來的物品,其數量有限。
相對於人類社會的無窮欲望而言,經濟物品或者說生產這些物品的資源總是不足的。這種資源的相對有限性就是稀缺性。
這裡需要指出的是,經濟學上所說的稀缺性,不是指物品或資源絕對數量的多少,而是稽相對於人類欲望的無限性而言,再多的物品和資源也是不足的,所以;稀缺性是相對的。但是,稀缺性的存在又是絕對的,它存在於入類社會的任何時期和任何地方。從歷史上看,無論是原始社會還是當今社會,都存在著稀缺性。從現實來看,無論是貧窮的非洲還是富裕的歐美,都存在稀缺性。
物品可分為兩大類:其一是經濟物品(economic goods);其二是免費物品(free goods)。物品的定義是有勝於無,而在有勝於無之中,有一大部分是多勝於少的。“多勝於少”是經濟物品的定義。這定義中的“勝”,是很客觀的。
假若我們將五兩黃金分為兩份,一份三兩,一份二兩,由人隨意選擇,被人選取的那份是三兩,那麼黃金就是經濟物品了。兩相比較,被選取的那一份就算是較為優勝了,究竟是好還是壞,是否有益身心,卻是無關巨集旨的。因此,“勝”在這裡並無主觀或價值觀的內容。
“多勝於少”的經濟物品,在現實的世界中數之不盡。黃金白銀、葡萄美酒、鮑參翅肚、水果蔬菜、衣食住行、旅游憩息、天倫之樂,等等,都是經濟物品,因為這些都是多一點比少一點為優勝的。
在所有的物品中,有一小部分是有勝於無,但卻不是多勝於少的。其原因是這種物品供過於求,即使再多一點也沒有用,所以多勝於少就說不上了。這樣的物品不多,而最常被引用的例子是空氣。在空氣清新的地區,空氣用之不竭,沒有人會爭取多一點空氣。空氣雖然是非常重要,但也只能說是有勝於無,不是多勝於少。空氣於是就成為一種免費物品而非經濟物品。話得說回來,在人煙稠密之區,空氣污濁,要多一點新鮮空氣就變得很現實了。在這樣的情況下,新鮮空氣就再也不是一種免費物品,而是一種經濟物品。
“多勝於少”是經濟物品的定義,也是“缺乏”(scarcity)的定義。那是說,凡是經濟物品,都是缺乏的、不足夠的。“不足夠”從何而定?假若江上的清風與山間的明月,真的是像蘇東坡所說的“取之無禁,用之不竭”,那當然是足夠了。這樣,清風與明月只能是免費物品——雖然在我們所知的真實世界中,清風難得,明月可貴,所以這些早已成為經濟物品了。說得嚴格一點,所謂“不足夠”,其供應量的多少不一定有固定的關係。例如,好的雞蛋比壞的多,但好的不足而壞的卻有餘。這是因為好的雞蛋,人們需求甚殷,故此不足;壞的呢,我們避之唯恐不及,沒有需求,所以就不缺乏了。
若物品沒有人需求,天下間便無“有勝於無”這回事;而若非供應有限,“多勝於少”就談不上。“缺乏”是因為在需求下,供應有限而引起的。人的需求量增加,再多(但仍有限)的供應也會愈形缺乏;人的需求量減少,有限的供應可能被認為是不缺乏的。那是說,缺乏的程度,是以相對的需求來決定的。
一種缺乏物品——一種經濟物品——其供應是不能完全滿足人的需求的。於是,這物品就變為多勝於少了。既然多勝於少,人要爭取多一點,那麼他們就一定會願意付出一點代價。不願意付出任何代價來爭取多一點的,就不能算是多勝於少了——邏輯不容許我們反對這觀點。因此,凡是人願意付出或多或少的代價來爭取多一點的物品,都是缺乏的、不足夠的,那就是經濟物品了。在市場上,我們要付的代價就是價格(price)。所以我們可以說,凡有價格的物品都是缺乏的,不足夠的。有一些社會——比如極端的共產社會——市場不存在,沒有價格,但代價(sacrifice)還是要付出的。所以我們又可以這樣說:沒有價格的物品也可能是經濟物品,它們是缺乏的——既然缺乏(既然人們需要多一點),代價也就無可避免。
因為生產這些經濟物品的資源總是有限的。
首先,地球上的自然資源是有限的,石油、天然氣、煤等資源都是不可再生的,用一點少一點;
其次,經濟組織中的資本、勞動力、企業家才能等資源也是有限的;
再次,時間資源也是有限的,因為時間具有一維性,不可逆轉。
因此,人們不可能無限制地生產經濟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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