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規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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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規則法是貨幣控制方法中的一種。是指只要貨幣管理當局按照一個固定的比率供給貨幣,就可以保持經濟的穩定增長。其主要創導者是弗里德曼教授及其他新貨幣上義者。弗里德曼認為,假使每種情況都根據它本身的處境而加以考慮,那麼,在大部分的事例中,就可能會作出錯誤的決定。因為決策者僅在一個有限範圍內進行考察,而沒有照顧到政策的全面後果。
另一方向,如果我們對—組合併在—起的情況採用—般性的現則,那麼,規則的存在本身會對人們的態度、信念和希望產生有利的影響,而這些影響是即使在對一系列的個別情況採用完全相同的政策時所考慮不到的,他們具體的思路大致是:
1.在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在一般允許的失業水平下,國民經濟具有內在的穩定性,只有在受到錯誤的貨幣政策的千擾下,國民經濟的內在穩定性才遭到破壞。這表明,他們與凱恩斯主義者相反。認為引起國民經濟紊亂的多數情況不是來自實物部門,而是來自貨幣部門,是由於貨幣過多所致。
2.經濟政策制定中存在有許多不定因素。經濟政策的制定者掌握有若幹種手段。對每種手段將朝什麼方向推動經濟運行,他們—-般都能有比較正確的認識。然而,遺憾的是,他們並不能準確地預言其政策發揮效力的大小和時機。
即使假定他們能夠這樣做,外界的事態發展也總會導致意外結果的出現。這些不定因素大致有4個來源:
(1)人們的貨幣知識有限,經濟知識也很有限,加上信息資料不齊全,準確度也不高,計算手段又不很現代化,預測人員的數量扣素質部不夠。這就使得人們對經濟的現狀不可能進行全面、準確地估價。
(2)人們對衝擊經濟的外生變數具體有哪些以及這些變數對經濟的影響各自會達到多大程度的預測也不可避免的是不精確的。
(3)不同經濟學家對同—經濟問題的不同意見以及同一經濟學家在不同時期對同一經濟問題的看法不—,使得人們對這些問題無所適從。
(4)貨幣政策發生效力有一個時差。這種時差又分多種,既有識別時差,也有決策時差,還有效應時差。人們對這些時差的長短及變化的認識很不夠。
3.當今資本主義國家貨幣政策所追求的目標大都是多重帥,包括穩定貨幣.充分就業、經濟增長和平衡國際收支等等。這些目標彼此之間互有衝突,同一貨幣政策很難同時實現兩個和兩個以上的目標。
4.將貨幣供給問題交給貨幣管理當局甚至政府去相機抉擇、斟酌處理,既不符合自田社會的準敗,又容易受政治經濟壓力的影響。由於政府的更替、貨幣當局的變更,也容易引起混亂從而導致“不幸的後果”。況且相機抉擇還要受穩定經濟以外的目的以及與穩定經濟相矛盾的目的的影響,甚至於知道其錯誤後,又常常視而不見,不加以矯正。這樣,對貨幣供給進行相機抉擇就不僅不能收到預期效果,反而會成為經濟發生動蕩的重要原因。
正是基於如上考慮,弗里德曼等人堅決反對用權變方法來確定貨幣供給量,竭力主張由立法機關制定規則,命令貨幣當局來使得貨幣數量按照具體的比例增加。這個規則的主要內容是選擇一個合適的貨幣增長百分比:對此,弗里德曼以“最適貨幣量”為題進行了長期的研究。在1960年發表的《貨幣穩定萬案》一文中,他認為,就美國過去90年的情況而占,貨幣量的年增長率以4—5%比較合適,在這4—5%中,3%左右的增長率相當於產量的增長率,餘下的1—2%約相當於人口的增長、公眾隨著實際收入的增加所欲保留的貨幣量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