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激勵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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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激勵效應是指政府課稅(包括增稅或減稅)使得人們更熱衷於某項活動。
政府的課稅究竟是產生激勵效應還是產生阻礙效應,取決於納稅人對某項活動的需求彈性。彈性很少,則政府課稅會激勵人們更加努力地工作,賺取更多的收入,以保證其所得不因課稅而有所減少;如果納稅人對稅後所得的需求彈性大,則政府課稅會妨礙人們去努力工作,因為與其努力工作,賺取收入付稅還不如少賺收入不付稅。
“稅收阻礙效應”的對稱。國家課征某稅時規定稅收優惠內容,促使納稅人熱衷於從事某種經濟活動的效應。如發展中國家制定的涉外所得稅法,旨在吸引外資和先進技術,以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又如設立經濟特區實行優惠稅制,鼓勵外國企業與個人投資等。稅收激勵效應能否實現,還取決於人們的主觀願望和偏好。如國家規定對個人投資興辦企業或從事某種生產經營活動不徵稅或減稅,若某人有1000萬元的存款足可以去辦企業,該人是否去辦企業或從事種生產經營活動,則還取決於該人的意願或偏好。政府的課稅究竟是產生激勵效應還是產生阻礙效應,應當具體分析和研究。比如,對個人所得課稅,納稅人可自由支配的所得減少,即產生了所得效應。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納稅人對稅後所得需求彈性很小,則政府課稅會激勵人們更加努力地工作,賺取更多的收入,以保證其所得不因課稅而有所減少。如果納稅人對稅後所得的需求彈性大,則政府課稅會妨礙人們去努力工作,因為與其努力工作,賺取收入付稅,還不如少賺收入不付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