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成本效益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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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成本效益分析法是在借鑒企業財務(公司金融)的分析方法的基礎之上形成的。
如果某一投資方案在第t年的凈收益(收入減成本)為Rt,r為利息率,則該方案在第t年的凈收益為1/(1 + r)t,並且該方案預定項目的持續時間為n年,則它的凈收益總值為:
(t = 0,1,...n)
後者僅考慮本企業內發生的成本和收益,而前者則除了該項目的直接成本和收益外,還要考慮該項目對社會發生了影響,而存在於該項目之外的間接成本和費用。
公共支出的成本效益分析不僅要考慮項目本身的成本和收益,還應考慮項目的社會成本和社會效益。
(t = 0,1...,n)
其中:i為若幹備選項目的第n項;
Bi為某一預算約束下項目i所可能產生的凈收益總值;
bi(t)為項目i在第t年所產生的收益;
t為項目建造和投入使用的第t年;
ci(t)為項目i在第t年所支出的成本;
1/(1+r)表示利息率為r時的折現繫數;
n為所分析的項目之存在期限;
ki為項目i最初的資本投入。
(t = 0,1,...,n)
其中:i為若幹備選項目的第n項;
Bi為某一預算約束下項目i所可能產生的收益總值;
bi(t)為項目i在第t年所產生的收益;
t為項目建造和投入使用的第t年;
ci(t)為項目i在第t年所支出的成本;
1/(1+r)表示利息率為r時的折現繫數;
n為所分析的項目之存在期限;
ki為項目i最初的資本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