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險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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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險社(Mutual Insurance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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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險社是由一些對某種危險有同一保障要求的人為了應付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而自願結合起來的集體組織,當其中某個成員遭受損失時,由其餘成員共同分擔。
相互保險社是最早出現的保險組織,也是最原始的相互組織形式,其保單持有人即為社員,社員不分保額大小均有相等的投票選舉權。通常設一專職或兼職受領薪金的負責人處理業務並管理社內事務。其保費的收取採取賦課方式即出險後由社員分擔繳納。目前相互保險社在歐美仍普遍存在。
相互保險社是同一行業的人員,為了應付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而自願結合起來的集體組織。相互保險社具有以下特征:
1、參加相互保險社的成員之間互相提供保險,真正體現了“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2、相互保險社無股本,其經營資本的真正來源僅為社員繳納的分擔金。
3、相互保險社保險費採用事後分攤制,事先並不確定。
4、相互保險社的最高管理機構是社員選舉出來的管理委員會。
1、保險合作社是由社員共同出資入股設立的,社員必須繳納一定金額的股本;而相互保險社卻無股本。
2、只有保險合作社的社員才能作為保險合作社的被保險人,但是社員也可以不與保險合作社建立保險關係;而相互保險社與社員之間是為了一時目的而結合的,如果保險合同終止,雙方即自動解約。
3、保險合作社的業務範圍僅局限於合作社的社員,只承保合作社社員的風險。
4、保險合作社採取固定保險費制,事後補繳;而相互保險社保險費採取事後分攤制,事先並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