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單獨管理資金信托是指委托人指定資金的運用方法及標的,包括投資標的類別、名稱、數量、時期、交易價格等,信托機構並無裁量權。
== 特定單獨管理資金信托的資金範圍[1] ==是指委托人指定資金的運用方法及標的,包括投資標的類別、名稱、數量、時期、交易價格等,信托機構並無裁量權。
特定單獨管理資金信托的資金運用的範圍包括:
(1)存放金融機構的存款或信托資金;
(2)投資國債或企業債券;
(3)投資短期票券;
(4)國內上市股票;
(5)國內證券投資信托基金;
(6)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的業務。
- ↑ 孟艷瓊主編.第十三章 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業務概述 金融企業會計.武漢理工大學出版社,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