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供給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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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供給彈性是指由於影響物業管理服務供給的因素髮生變化後,物業管理服務的供給量作出反應的程度。[1]
物業管理供給彈性的特點[2]
物業管理供給彈性的特點是:對於商業物業而言,其物業管理的供給是有彈性的,因為商業物業的管理相對來說科技含量更高,更簡單,易於操作,且利潤相對較大,只要有價格上升,物業管理企業是很願意提供這類服務的;對於居住物業而言,其物業管理的供給是確乏彈性或相對無彈性的,因為對於大多數物業管理企業而言,一般居住物業的利潤相對來說是比較少的,而且投入的人力、物力較多,管理起來相對複雜,容易產生糾紛,更多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居住物業主要是為了擴大經營面積,因此物業管理價格的小幅上升不足以引起同等幅度供給量的上升。
物業管理的供給價格彈性[2]
物業管理服務供給的價格彈性是指物業管理服務供給量對物業管理價格變動的反應程度,
物業管理供給彈性的計算公式為:
物業管理服務供給的價格彈性=物業管理服務供給量變動的百分比÷物業管理價格變動的百分比
即
式中:Esp——物業管理服務供給的價格彈性;
Q——初始供給量;
——供給的變動量;
P——初始價格;
——價格的變動量。
例如,物業管理服務價格上升20%引起物業管理服務供給量增加30%,則Esp = − 1.5,表示物業管理服務價格與供給的正向變動關係。
當 | Esp | > 1時,稱物業管理供給是有彈性的,即物業管理價格的微小變化將引起供給量的較大變化。
當 | Esp | = 1時,稱物業管理供給是等彈性的,物業管理價格與供給按同樣幅度變動。
當 | Esp | < 1時,稱物業管理供給是缺乏彈性的或相對無彈性的,此時物業管理供給的變動率小於物業管理價格的變動率。
當時,稱物業管理供給是完全有彈性的。此時在價格不變的情況下,供給量可以無限增加,供給曲線為一條水平直線。
當 | Esp | = 0時,稱物業管理供給是完全無彈性的。此時無論物業管理價格怎樣變動,物業管理供給量都不變,供給曲線為一條垂直線。(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