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船舶檢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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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漁業船舶檢驗費 [1]
漁業船舶檢驗費是漁船檢驗部門對漁用船舶進行年度和更新改造檢驗時收取的費用。漁業船舶檢驗費按《漁業船舶檢驗計費規定》收取,國有漁業輔助船舶、捕撈船舶及群眾漁業的鋼質輔助船舶、鋼質捕撈船舶、非鋼質輔助船舶和非鋼質捕撈船舶,按規定減免的比例收取。收取的漁業船舶檢驗費由漁船檢驗部門按預算外資金管理,根據專款專用的原則,全部用於漁船檢驗事業。
漁業船舶檢驗費概述[2]
漁業船舶檢驗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漁船分局根據不同地區、不同航區。不同貨幣和物價因素制訂,並適時進行調整。漁業船舶檢驗費包括:建造中檢驗費、營運中檢驗費、載重線檢驗費、無線電報或無線電話安全檢驗費、漁撈設備檢驗費、起貨設備檢驗費、噸位檢驗費、臨時檢驗(如起租、退租等)費和驗船師為進行檢驗工作所必需的差旅費、市內交通費、通訊聯繫費等雜費。其中驗船師所需雜費按實際情況收取。漁業船舶檢驗收費由漁船檢驗部門按預算外資金管理,為了扶植和發展水產系統的船檢事業,檢驗收費應根據。專款專用”的原則,全部用於漁船檢驗事業,不准挪作它用。
漁業船舶檢驗費計算公式[2]
漁業船舶檢驗費收費標準的計算公式為:
F=N·C·K
式中F——應收的檢驗費;
N——基數;
C——繫數;
K——因素。
漁業船舶檢驗費審計[1]
漁業船舶檢驗費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
1.審查收費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以《驗船簽證通知單》為依據,審查有無降低收費標準,藉機謀取私利、中飽私囊等貪污舞弊行為;有無任意提高收費標準,加重農民負擔問題;核對《驗船簽證通知單》和收款收據存根,審查收費金額是否一致,有無收入不入帳、私設“小金庫”問題。
2.審查是否嚴格劃清船舶檢驗收費和罰沒收入的界限,罰沒收入是否及時上繳財政,有無隱瞞截留。
3.審查費用支出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做到專款專用。是否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漁船檢驗和漁港監督人員服裝供應辦法統一著裝,有無縮短使用年限,超範圍、超標準發放,著裝人員個人負擔部分是否交齊。船檢人員的加班費是否按標準發放,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無以購置檢驗交通工具為名,不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購買小汽車,有無利用船舶檢驗費修建樓堂館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