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係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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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關係主體(subject of legal re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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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關係主體是法律關係的參加者,即在法律關係中一定權利的享有者和一定義務的承擔者。在我國,法律關係主體一般包括國家、機構和組織以及公民。
在中國,根據各種法律的規定,能夠參與法律關係的主體包括以下幾類:
(1)公民(自然人)。這裡的公民既指中國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國境內或在境內活動的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
(2)機構和組織(法人)。這主要包括三類:一是各種國家機關(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等);二是各種企事業組織和在中國領域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三是各政黨和社會團體。
(3)國家。在特殊情況下,國家可以作為一個整體成為法律關係主體,包括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