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分攤賠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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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分攤賠償方式是指保險人在處理保險賠償時,要根據保險金額與保險標的實際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的方式。[1]
比例分攤賠償方式的分類[3]
在重覆保險的情況下,各家保險公司按比例來分攤保險財產的損失。比例分攤法有兩種:
(1)比例責任分攤制。即按每家保險公司的保額與各家保險公司保額之和的比例來分攤損失金額。其計算公式為:
保險公司賠款= | 某保險公司的保額 |
×損失率 |
各家保險公司保額之和 |
(2)責任限額分攤制。即確定各家保險公司的責任限額,然後按照每家保險公司的責任限額與各家保險公司的責任限額之和的比例來分攤損失金額。其計算公式為:
保險公司賠款= | 某保險公司的責任限額 |
×損失率 |
各家保險公司責任限額之和 |
不論採用何種分攤法,被保險人獲得的賠償僅限於其實際損失,不可能因重覆保險而額外獲利。
例:某一建築物的實際現金價值為15萬元,被保險人向A公司投保火災保險,保額為8萬元,又向B公司投保火災保險,保額為12萬元。現發生損失為9萬元,則A、B兩公司如何分攤?
解:在比例責任分攤制下:
A公司賠款(萬元)
B公司賠款(萬元)
在責任限額分攤制下:
A公司責任限額為8萬元,以保額為限,B公司責任限額為9萬元,在保額限度內以實際損失為限。
A公司賠款=(萬元)
B公司賠款=(萬元)
上述算是有誤,正確為在責任限額分攤制下:B公司賠款=(9/8+9)*9=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