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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前追索權是指在匯票上所載的到期日到來之前,因發生到期付款的可能性顯著減少的情況,而得進行追索的權利。
我國票據法規定,在匯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持票人可以行使期前追索權:
①匯票被拒絕承兌;
②承兌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
③承兌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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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分類: 權利 | 票據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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