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許可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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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腦科學以及其它領域中,最小許可權原則是要求計算環境中的特定抽象層的每個模塊如進程、用戶或者電腦程式只能訪問當下所必需的信息或者資源。
賦予每一個合法動作最小的許可權,就是為了保護數據以及功能避免受到錯誤或者惡意行為的破壞。最小許可權原則也稱為最少許可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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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原則大約在1970年代中期開始出現,人們通常認為Peter J. Denning的“容錯操作系統”一書,是這個概念的首次提出者,實際上,在當時許多論文中,已經用其它不同名字提到了這個原則,如Saltzer與Schroeder的電腦系統信息保護。
Saltzer與Schroeder的原始表述是:系統的每個程式或者用戶應該使用完成工作所需的最小許可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