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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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城市是使用高速寬頻無線技術覆蓋城市行政區域,從而提供方便快捷無線網路接人和應用服務的城市。“無線城市”的實施,是衡量城市運行效率、信息化程度以及競爭水平的重要標誌,對提升城市信息基礎設施層次、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加快信息產業發展將起到重要的促進和帶動作用。
(1)WlFl(802.11b)
WirelessFidelity,又稱802.1lb標準,它的最大優點就是傳輸速度較高,可以達到I1MbPS,另外它的有效距離也很長,可根據實際情況採用5.5Mbps、2Mbps和1MbPS帶寬,實際的工作速度在5Mb/S左右,與普通的10Base—T規格有線區域網幾乎是處於同一水平。WIFI使用的是開放的2.4GB頻段,不需要申請就可使用。既可作為對有線網路的補充,也可獨立組網。
(2)WIMAX(802.16)
wIMAX的全名是微波存取全球互通,又稱為802.1lb無線城域網,是又一種為企業和家庭用戶提供“最後一英里的寬頻無線連接方案。因在數據通信領域的高覆蓋範圍(可以覆蓋25英里~3O英里的範圍),以及對傳統3G可能構成的威脅,使WiMAX在最近一段時間備受業界關註。WIMAX將可以為高速數據應用提供更出色的移動性。wIMAX還能夠提供為電信基礎設施、企業園區和wIFI熱點提供回程。
(3)WIFI和WINMAX比較
wINMAX是wIFI的升級,回顧無線寬頻的歷史,我們可以把無線寬頻劃為3個時代,第一個是wLAN,第二代便是wIFI,第三代便是wIMAX,WIMAX不僅傳輸的距離遠遠超過wIFI,而且其傳輸的速率遠遠超過WIFI,在整個網路架構的成本上更是有明顯的優勢。但其僅有的缺憾有兩點,其一是其移動性不如wIFI,其二是其使用的3.5G頻段需要許可證,而wIFI使用的2.4G頻段無需申請即可使用。
無線域市主要的商業模式[1]
縱觀全球所有建設無線城市的國家和地區,他們所採用的商業模式可以總結為以下四種:
我們分別根據一個現實的例子來詳述各種模式:
(一)直接收費模式——“M一我國臺灣”
1999年,我國臺灣開始著手擬定“臺北無線寬頻網路建設執行計劃”,2004年推出“M一臺灣”計劃,同年9月和統一集團下的安源信息公司簽訂技術,進行無線城市建設,網路建設分為三期,2006年7月建成後基本覆蓋臺北人口密集區和高人流區。其運營模式採用BOT(興建、營運、移轉)的模式以“政府不出錢,市產無轉移”為前提,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加大宣傳,安源公司負責建設投入,合同到期後政府收回經營管理權。其主要的收入為接人收費,通過不同等級的套餐吸引用戶。
(二)廣告模式——倫敦
倫敦的無線城市是由政府主導建設的,其收費模式為直接收費+廣告,即免費無線區域網的推廣名稱為“Online一4一free.corn”,它讓用戶通過wi—Fi免費接入網路,速度為256Kbps。條件是用戶同意在上網期間每l5分鐘觀看一次15~3O秒的廣告,也就是說這部分成本轉嫁到廣告主身上;如用戶不願意觀看廣告,將必須付費,資費為一小時6美元(2.95)英鎊,或一月2O美元(9.95英鎊),收費服務的下載速度可達500Kbps。
(三)開放共用模式——西班牙FON
這種模式並非只存在於一個城市或地區,而是一家西班牙公司FON倡導的,他們一直致力於推動社區居民通過共用wi—Fi無線網路接入互聯網。用戶只要同意共用一小部分家庭寬頻連接,就可以加入一個龐大的全球Wi—Fi社區,免費接入到其他用戶提供的FON無線熱點。截止到目前為止,全球已有超過150個國家的100萬名Wi—Fi用戶經成為FON的一份子。其奉行的理念為“全面建網、互動共用”,通過免費策略聚集大量的用戶,繼而引入收費業務。國內的夥聚網也是這種模式的擁護者。
(四)政府買單模式——“無線@新加坡”
2006年3月913,新加坡政府公佈無線城市建設的“合作征求”,最終選定三家作為“Wireless@SG”的運營商,分別為Icell、Qm、SingTel,同年底開始運行,其合作模式為“官商合作”模式,定位於政府的公共事業。政府負責整個項目的規劃,並給三家運營商劃分不同的運營區域,實現公平的自由競爭,並提供資金支付建設費用;三家運營商負責具體運營,選擇適合的組網技術進行基礎網路的建設,向用戶提供無線接入服務。但是,就目前的發展情況來看,各種模式都存在一定的優勢和不足,影響的因素除了模式本身的缺陷外,還參雜了技術方面的因素,具體分析如下表:
從上表中的分析和全球無線城市的建設發展狀況來看,無線城市的發展並沒有像預期中那樣良好,商業模式的缺失嚴重阻礙了無線城市的發展。
- ↑ 謝田.無線城市的商業模式研究[J].經濟師.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