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住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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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店住宿合同,是指由旅客與旅店經營者就旅客支付有關費用,由旅店經營者提供一定住宿及相關服務而達成的協議。
在實踐中,旅游住宿合同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旅游者自己在旅游過程中,來到住宿單位投宿,從而在旅游者與旅游住宿單位形成合同關係;二是在旅行社組團旅游中,旅行社代旅游者預定旅館,從而在旅行社與旅游單位之間形成合同。
在旅店住宿合同中,消費者的主要義務是支付有關費用,經營者的義務和責任主要包括:
(1)接受旅客住宿的義務。在旅客願意支付住宿費用並且不存在其他不宜接受其住宿的合理原因的情況下(如客滿、旅客患有傳染病或接受其住宿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應當接受旅客的要約。
(2)應提供安全衛生的住宿條件和必要的服務設施。其具體要求應根據收費的高低進行判斷,各項條件和設施應與旅客支付費用相適應。
(3)應保證旅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各種服務設備應安全,旅店提供的食品、飲料、卧具等應符合衛生要求。對旅客行李及其他財產應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旅客行李物品在旅店內發生丟失毀壞、滅失,應由業者承擔賠償責任。
(4)根據具體情況為旅客提供必要的服務,如室內清掃、飲水供應、代訂車票、船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