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報酬率控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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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報酬率控製法是以投資額和利潤額之比,從絕對數和相對數兩方面來衡量整個企業或企業內部某一部門的績效。
投資報酬率控製法與損益控製法的主要區別在於,它不是把利潤看成一個絕對的數字,而是把它理解為企業運用投資的效果。由於企業在投資最終來源於利潤,因此,如果企業的投資報酬率只相當於或者甚至低於銀行利率,那麼企業的投資來源便會趨於枯竭,從而使企業發展陷於停滯。所以,企業的目標不僅是最大限度的利潤額,更應當是最大限度的投資報酬率。
投資報酬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可將此公式變形為:
投資報酬率=(利潤總額/產品銷售收)×(產品銷售收/投資總額)
式中,利潤總額與產品銷售收入之比是銷售利潤率;產品銷售收入與投資總額之比是投資周轉率。上式可改寫為:
投資報酬率=銷售利潤率×投資周轉率
對銷售利潤率和投資周轉率的進一步分解和分析,可以透視出企業各個方面的財務情況和經營效果。
投資報酬主要用於那些實行分權制或事業部制管理體制的企業的內部控制。在這種體制下,事業部不僅是利潤中心,而且是投資中心。也就是說它不僅需對成本、收入、利潤負責,而且還要對所占用的全部投資(即全部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承擔責任。這就有助於使事業部的主管人員從企業最高主管部門的角度來考慮自己的經營問題,有助於剋服爭投資、買設備、上項目,而不顧投資效果的傾向,使他們的經營行為合理化,使各個分權單位的目標與企業目標取得最大限度的一致。
在那些典型的按職能和直線制組織起來的企業中,可以將投資報酬控製法應用在不同的產品系列中。這需要按不同的產品系列分攤銷售收入、銷售費用、工廠成本以及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其中直接成本的分攤比較簡單,間接成本的分攤可以按工時或其他標準進行。銷售費用可以按銷售額分攤。此外,現金、應收帳款等也可按銷售額分攤,庫存可以按產品系列分攤。固定資產的分攤比較困難,但如果生產組織是按產品專業化原則設計的,則分攤就容易得多。如果上述分攤工作進行得比較細微和準確,那麼投資報酬率就可以顯示出資金投在哪些產品上才是最有利的,哪些產品是企業的優勢產品,哪些產品已經過了其發展巔峰進入衰退期,從而資金以及其他資源應從這些產品中轉移到其他優勢產品或新產品中去,等等。
儘管投資報酬率控製法有顯著的優越性,但要建立一個投資報酬率控制系統卻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最大的困難也許是在觀念方面,企業的部門主管人員習慣於從職能和專業的角度看待經營和管理問題,要使他們按損益控製法的要求來考慮經營和管理問題,就已經很不容易;若要求他們按投資報酬率控製法的要求來考慮問題和作決策,則會更加困難。此外,從會計核算和財務的角度看,也有一些問題,例如,究竟應按固定資產原值或重置成本來計算,還是按折舊後的固定資產凈值計算,這應當慎重考慮。按重置成本來計算的辦法司此性高,並可避免因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延長而出現投資報酬率虛增的現象;按凈值來計算的辦法則強調在固定資產發揮作用期間,折舊基金可以重新作為投資形成新的固定資產或用作流動資產,因而應按同樣的投資報酬率考核這部分資金的運用效果,這樣一來,投資收益的主要控制重點是放在新置的固定資產上,而不是放在已經陣舊或磨損的固定資產上。
必須註意的是,投資報酬率控製法可能會出現消極作用。由於投資報酬率一般是以高於資金成本(即從外部取得資金的代價)的一定比率作為最低標準,所以,它不利於促使事業部的主管人員向新產品和新技術投資,因為這樣的投資在短期內很難收回。而一個企業一旦失去開發新產品和新技術的創新意識和敢於冒風險的意識,那就表明這個企業已經在衰落。為了彌補投資報酬率控製法的這個缺陷,可以在投資報酬率控制的基礎上增加對剩餘收益的考核與控制。所謂“剩餘收益”,是指投資中心的銷售利潤減去按最低限度投資報酬率計算的投資收益的餘額。
剩餘收益的計算公式如下:
剩餘收益 =銷售利潤 -(總投資×預期最低投資報酬率)
上述公式中的預期最低投資報酬率,一般是等於或略大於銀行的存款利率。採用剩餘收益作為評估與考核投資中心的績效的輔助性指標,有利於防止各投資中心的保守觀念和本位主義,促使它們從整體利益出—發,樂於接受比較有利的投資,努力多創銷售利潤,使各投資中心的目標和整個企業的目標趨於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