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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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矛盾是指一個作用同時產生有用及有害兩種效應,也可指有用效應的引入或有害效應的消除導致一個或幾個子系統變壞。技術矛盾常表現為一個系統中兩個子系統之間的矛盾,而且總是涉及到兩個基本參數:當其中一個得到改進時,另一個變得更差。
1、一個子系統中引入一種有用性能後,導致另一個子系統產生一種有害性能,或增強了已存在的有害性能;
2、一種有害性能導致另一個子系統有用性能的變化;
3、有用性能的增強或有害性能的降低使另一個子系統或系統變得更加複雜。
技術矛盾的解決原理TRIZ理論總結了39個通用工程參數來描述矛盾。實際應用中,把構成矛盾的雙方內部性能用這39個工程參數中的某兩個來表示,即把實際工程設計中的技術矛盾轉化為標準的技術矛盾,然後運用TRIZ理論中包含的分割、分離、等勢性、維數變化、振動原理等40個發明創新原理。同樣的,只要正確、科學地應用這些原理,我們就可以逐步實現對技術矛盾的深入分析和標準化,最終實現技術矛盾的解決。
技術矛盾的解題過程是:先將一個用通俗語言描述的待解決的具體問題,轉化為利用39個通用參數(TRIZ術語)描述的技術矛盾——所謂標準的“問題模型”。然後,針對這種類型的問題模型,進一步利用解題工具——矛盾矩陣,找到針對物體的創新原理。依據這些創新原理,人們受到啟發,經過演繹與具體化,最終找到解決具體的實際問題的一些可行方案。解決技術矛盾的一般解題模式如圖所示。
這裡,用一個例子來說明矛盾矩陣的應用方法。例如,將衛星送入太空時希望衛星的重量越輕越好,因為這將更加容易運載,同時成本也會降低。但若要減小重量,勢必要縮小尺寸,衛星的性能就會受到影響。這樣在使衛星更易於運載時,衛星的重量和尺寸之間就產生了矛盾。由於這一矛盾產生在衛星運動時,衛星的重量和尺寸分別對應矛盾矩陣中“運動物體的重量”(要改善的)和“運動物體的尺寸”(惡化的)兩個技術特性。
上述兩特性在矛盾矩陣的交叉點提供了4個創新原理供參考,分別為第8、15、29和34號創新原理。8號創新原理是,重量補償;15號原理是,動態化;29號原理是氣壓或液壓構造;34號原理是,拋棄與修複。矩陣所提供的創新原理既可單獨採用,也可組合應用。針對具體的矛盾,可以基於這些創新原理尋求具體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