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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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經濟主要是指慈善組織或個人為了實現幫助他人的目的,採取與經濟或商業結合的手段,達到慈善資源的有效利用與持續迴圈的活動或形式。
慈善經濟的形態可分為巨集觀、中觀與微觀三個層面。
1.巨集觀慈善經濟主要指全球慈善經濟活動,是一些世界性的基金會或公益慈善組織為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將慈善資源用於投資或與具體產業相結合進行盈利的活動。比如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採取信托資金的運作方式以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1980年公佈的資產是5000萬美元,1999年底資產是2.736543億美元。
2.中觀層面是指國家或政府以慈善經濟作為貧困地區的扶貧開發戰略,將慈善資源與地區的發展戰略規劃結合起來,達到區域脫貧致富的目的。比如寧夏自治區的招善引資,與具體的產業相結合,打造“黃河善谷”的扶貧開發戰略。
3.微觀慈善經濟是指某個國家或地區的具體慈善組織或個人為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將慈善資金自願用於投資或與具體產業相結合而進行盈利的活動。比如河南宋慶齡基金會投資房地產等領域的活動等。需要強調的是,無論是巨集觀、中觀還是微觀的慈善經濟活動,其盈利的根本目的都是為了迴圈和可持續地進行慈善活動,而不是用作其他。
- 王銀春.慈善經濟的道德合理性論證及其實現(J).齊魯學刊.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