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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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補貼(Advertising Allowa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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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廣告補貼[1]
廣告補貼是指給予渠道中較下游的企業價格折讓,鼓勵它們參與廣告活動,或在當地參與產品的促銷。
廣告補貼的內容[2]
此種補貼運用方式與現金折讓相當類似,零售商一樣需要達成某些配合要求,才能獲得折價補貼。而其中最大的差異,則是零售商累計折讓額度,而不是取得現金。此外,還必須實施下列的配合行動,如大批展示、商品減價、刊登報紙廣告或在貨架上標示折價告示牌等等。通常,廣告補貼會要求零售商必須提出為促銷商品刊登的媒體時間及版面大小。另一方面,展示補貼則會要求在店內另闢一處大批展示該產品。
運用廣告或展示補貼時,零售商和廠方務必先簽訂合同,以免日後發生異議,橫生枝節。就合同內容來看,廣告補貼較容易執行,通常零售商必須提出廣告證明,廠商才會支付補貼。其證明的方式有:剪下報紙廣告、影印貨架陳列促銷物、拍下展示照片或用其他各種可能方式,以證明零售商確實履行合同。例如,零售商如願意搭配減低售價,並刊登減價報紙廣告,廠商即給予每箱1.5美元的補貼。通常在廣告的運用上會有下述的約定,如刊登何種報紙?用多大版面?登在主要版,還是普通版?而且必須降低零售價,通常對此點,廠商不能限定降價的幅度,而由零售商依實際情況而定。
其他類型的廣告或展示補貼的條件,還包括貨架上每箱或每單位的減價標識牌及每箱的實售牌價告示。通常展示補貼常以產品在零售點所占的展示位置大小,及每一展示的平均花費作為該標準,廠商再給予一定的折價或產品補貼。
此種經銷獎勵有成百上千種運用方式,有些商品已廣為運用。廠商之所以執行廣告或展示補貼的最平常理由,是在鼓勵零售商多多在店內舉辦促銷活動,進而爭取或穩固經銷據點,或抑止競爭者的促銷。
進行廣告或展示補貼優惠活動輕而易舉,因為只要與零售商訂好合約即可付諸行動,其中大部分零售商均會依約行事,而只有少數店主會謀私利占便宜,只是象徵性地敷衍了事;較常見的投機取巧方式如展示物、展示區又小又少,以極小版面刊登報紙廣告,對消費者降價的優惠大幅度縮減。諸如此類的變相做法,常令廠商頭痛、失控,又無可奈何,因為,他們確實依合同事項配合履行義務,只不過其間出入頗大,難以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