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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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勢是指消費者主權與生產者主權的制衡。在中國,由於消費者主權劣勢,難於有力制衡生產者主權,致使企業行為扭曲。因此,只有通過保護消費者主權,並以“勢”來約束企業行為,社會資源才能合理配置。
“勢”原指一切事物力量表現出來的趨向。它實質上反映一切事物之間相互對立、相互依存的力量對比關係。在市場經濟一般條件下,主要有兩大利益集團:消費者與生產者,其利益追求表現為消費者追求效用最大化,生產者追求利潤最大化。消費者追求和保障其效用最大化的權利和力量就構成消費者主權,生產者追求和保障其利潤最大化的權利和力量就構成生產者主權。這兩大主權在市場上形成兩極勢力。構成相互制衡的“市場勢”。這種“市場勢”是現代市場經濟的“核”,左右著消費者與生產者的行為,是有限資源合理配置的最根本的決定因素。
市場勢的外化[1]
作為市場經濟“核”的“市場勢”的失衡、均衡及相互轉換,通過供求與價格機制、競爭機制外在於市場上,呈現出賣方市場、買方市場和均衡市場等不同的市場狀態:當PP>CP,即在賣方市場上,生產者處於優勢,由於供不應求,競爭在處於劣勢的消費者中間展開,生產者借勢壟斷提價,甚至以次充好,行為扭曲,消費者主權受到侵害。當CP>PP,即在買方市場上,消費者處於優勢地位,由於供過於求,競爭在處於劣勢的生產者中展開,消費者可以借勢作為“上帝”用“貨幣投票”來決定生產者的生存和發展,生產者主權受制於消費者主權,生產者行為優化。當CP=PP,即消費者與生產者主權勢均力敵,由對立走向統一,生產者的利潤最大化通過尊重和實現消費者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要求來實現,即根據消費者效用偏好給出消費品的價格信號,生產者調整生產要素的供給和要素組合、選擇生產方法等。消費者主權也在與生產者主權的制衡中得到了真正的保障。
- ↑ 魏塤.“市場勢”、消費者主權與企業行為優化[J].經濟研究,199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