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的氣質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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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70年代美國心理學家巴斯(A.H.Buss,1975年)發表了《氣質理論和人格發展》等著作,根據人們參加各種類型活動的傾向性不同,提出“氣質的活動物性說”,被稱為“巴斯的氣質理論”。他把人的氣質劃分為4種類型:
1、活動性的人
活動性的人傾向活動,總是搶先接受新的任務,精力充沛,不知疲倦。這類人嬰兒期表現為手腳不停地活動,兒童期在教室里閑坐不住,成年時表現出有強烈的事業心。
2、社交性的人
社交性的人傾向社交,渴望與他人建立親密、友好的關係;嬰兒期要求父母在他的身旁,對他愛撫,孤單時會大哭大鬧;兒童期容易接受教育,容易受周圍環境的影響;成年時與他人建立融洽的關係,和睦相處。
3、情緒性的人
情緒性的人覺醒程度和反應強度都大。這類人嬰兒期經常哭鬧,兒童期容易激動,成年時經常喜怒無常,難以合作相處。
4、衝動性的人
衝動性的人易興奮,缺乏控制能力。他們在嬰兒期等不得成人喂飯、換尿布等;兒童期註意容易分散,經常坐立不安;成年時行動帶有衝動性。
巴斯的氣質理論缺陷在於沒有揭示出活動特性的生理基礎。在氣質中,人的反應活動的特性處於醒目的位置。用活動特性來區分人的氣質,這是近年來西方心理學中出現的一種新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