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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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預算(Regular bud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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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預算的方法簡稱定期預算,也稱為階段性預算,是指在編製預算時以不變的會計期間(如日曆年度)作為預算期的一種編製預算的方法。
定期預算的惟一優點是能夠使預算期間與會計年度相配合,便於考核和評價預算的執行結果。
按照定期預算方法編製的預算主要有以下缺點:
1)盲目性。由於定期預算往往是在年初甚至提前兩三個月編製的,對於整個預算年度的生產經營活動很難作出準確的預算,尤其是對預算後期的預算只能進行籠統地估算,數據籠統含糊,缺乏遠期指導性,給預算的執行帶來很多困難,不利於對生產經營活動的考核與評價。
2)滯後性。由於定期預算不能隨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當預算中所規劃的各種活動在預算期內發生重大變化時(如預算期臨時中途轉產),就會造成預算滯後過時,使之成為虛假預算。
3)間斷性。由於受預算期間的限制,致使經營管理者們的決策視野局限於本期規劃的經營活動,通常不考慮下期。例如,一些企業提前完成本期預算後,以為可以松一口氣,其他事等來年再說,形成人為的預算間斷。因此,按固定預算方法編製的預算不能適應連續不斷的經營過程,從而不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為了剋服定期預算的缺點,在實踐中可採用滾動預算的方法編製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