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利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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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利效應指資產收益率以複利計息時,經過若幹期後資產規模(本利和)將超過以單利計息時的情況。事實上,複利計息條件下資產規模隨期數成指數增長,而單利計息時資產規模成線性增長,因此長期而言複利計息的總收益將大幅超過單利計息。
例如,假設存款金額為1,年利率為r,存款期數為N。在複利計息的條件下第N年底本利和(1 + r)N,而單利計息條件下第N年本利和為(1+r*N)。只要簡單地用二項式展開定理可知,(1 + r)N>(1+r*N),當N>=1時。
複利效應和計息的頻數有關。同樣10%的名義年利率,如果半年計息,則等效年利率為(1 + 5%)2-1=10.25%;按季計息,則等效年利率為(1 + 2.5%)4-1=10.38%;可見,隨著計息頻數的提高,等效年利率也將上升。其極限情況是連續計息,等效年利率為lim(1 + r / N)N=er。
諾貝爾基金會成立於1896年,由諾貝爾捐獻980萬美元建立。基金會成立初期,章程中明確規定這筆資金被限制只能投資在銀行存款與公債上,不允許用於有風險的投資。
隨著每年獎金的發放與基金會運作的開銷,歷經50多年後,諾貝爾基金的資產流失了近2/3,到了1953年,該基金會的資產只剩下300多萬美元。而且因為通貨膨脹,300萬美元只相當於1896年的30萬美元,原定的獎金數額顯得越來越可憐,眼看著諾貝爾基金走向破產。
諾貝爾基金會的理事們於是求教麥肯錫,將僅有的300萬美元銀行存款轉成資本,聘請專業人員投資股票和房地產。新的理財觀一舉扭轉了整個諾貝爾基金的命運,基金不但沒有再減少過,而且到了2005年,基金總資產還增長到了5.41億美元。從1901年至今的111年裡,諾獎發放的獎金總額早已遠遠超過諾貝爾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