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差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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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差額法是將各項費用(運雜費、利息、損耗、經營管理費、利潤和稅金)和利率,換算成為一個固定金額,即固定差額。用固定差額計算銷地批發價格。這種方法,適用於商品從進貨地調往銷地時,所發生各項費用,在一般情況下比較固定。固定差額法是簡化計算地區差價方法之一。在實際工作中,用固定差額計算銷地批發價格比運用其它方法更為簡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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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差額法計算方法[1]
其計算公式如下:
銷地批發價格=起算地批發價格+固定地區差額
固定地區差額=銷地批發價-起算地批發階。
例:某省規定某種商品從某地區進貨每米加0.1元,進貨地批發價每米18.5元,則銷地批發價海米為:
銷地批發價格=18.5+0.1=18.6(元);
固定地區差額=18.6-18.5=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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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雨澤,苗長瑞,陳學庸.商業實用計算手冊[M].吉林科學技術出版社.ISBN:7-5384-0123-7.19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