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繳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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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繳清保險(Group Paid-up Life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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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團體繳清保險[1]
團體繳清保險是由一年定期死亡保險和終身死亡保險相結合的險種。一年定期死亡保險的保費由雇主繳納,雇員每年以躉繳保費的形式購買一次終身死亡保險。總保額由終身死亡保險保額和一年定期死亡保險保額構成。
團體繳清保險的方法[2]
團體繳清保險的具體辦法是:
投保團體與員工約定一個死亡保險的總保險金額,不同職員可以有所差別。員工每年繳納一定保費為自己投保終身壽險,採用躉繳保險費方式,保單均為繳清保單。員工每年的繳費相同,由於年齡變化,危險增加,所以每年投保的終身險繳清保單的保險金額逐年不同,但累積為保險金額逐年增加。團體每年為員工投保一年定期死亡保險,保險金額為約定總金額與終身險累積金額的差額。
隨著終身險累積保險金額的逐年增加,一年定期死亡險的保險金額逐年下降。一年定期死亡保險的保險費採用自然保險費,保單無現金價值,由團體負擔;由員工負擔保費的終身險保單則具有現金價值。員工無論何時死亡,都可獲得約定的保險總金額;而年老退休或脫離該企業時,也可以繼續享受保險保障,或申請退保,領取退保金,以供退休或離職後生活所用。
團體繳清保險中,團體負擔的定期壽險的保險費也享有稅收優惠。雖然員工沒有直接得到稅收利益,但因保險契約在員工在職、離職、 退休時均保持效力, 所以整體上還是有利可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