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納廣告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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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納廣告獎(Cannes Lions Advertising Campaign)
嘎納廣告獎官方網站:http://www.canneslions.com/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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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納廣告大獎源於嘎納電影節。1954年,由電影廣告媒體代理商發起組織了嘎納國際電影廣告節,希望電影廣告能同電影一樣受到世人的認同和矚目。此後,嘎納同威尼斯開始輪流舉辦此峽昂大賽,1977年嘎那正式成為永久舉辦地。1992年組委會又增加報刊、招貼與平面的競賽項目,這使得嘎納廣告獎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綜合國際大獎。廣告節於每年6月下旬舉行,廣告節期間各國廣告代表來訪,其它各界來賓亦雲集於此。客戶、製作公司、策略部門、創意團隊在此開設一系列的交流會,研討專業、商洽業務。
每年大約有7000多位代表1萬多件作品逐鹿"嘎納"。評委會被分為獨立的兩種,一組負責評定影視廣告,另一組負責平面廣告。廣告節期間才開始決賽階段評審,同時允許參賽者目睹現場公佈的每一段入闈名單,來增加其現場氣氛。各評委對本國作品須採取迴避投票的原則,評委的評審時間由自己掌握,以便其能仔細閱讀文案,周全研究創意。在影視方面第一輪決出400件作品,第二輪篩至200件,並再從此中討論決定各項目的金、銀、銅獅獎。與嘎納電影獎同名的金棕櫚獎,是嘎納將專為影視廣告製作公司設立的大獎。獲獎標準是通過各家製作公司作品大賽(影視廣告)項目上的表現來判定的,大獎得10分,金獅獎得7分,音獅獎得5分,銅獅獎3分,入選作品得1分。1993年還設立了年度最佳表現廣告公司獎,頒給同時參加平面與影視廣告並獲得總分最高分者。大獎10分,金獅獎7分,銀獅獎5分,銅獅獎3分,入闈1分。
嘎納廣告獎對參賽作品作了嚴格的規定:
1、參賽對象可以包括全球有關廣告和媒介的任何機構。
2、作品參賽必須事先徵得廣告主的同意。
4、作品必須依照客戶的付款合同而創意著作(除公益類),不得自行設計構想。
5、所有作品必須在上一年度3月至截稿日期間被公開發佈過。
6、曾參加過該廣告節發作品不得再次參賽。
7、凡有侵犯民族宗教信仰和公眾品味的廣告不得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