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財務狀況變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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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財務狀況變動表(consolidated statement of changes in financial 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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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資金來源和運用說明企業集團在某一時期內財務狀況變動情況的動態報表。合併財務狀況變動表與個別財務狀況變動表在內容和結構上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它在個別財務狀況變動表的基礎上增設了三個反映少數股東權益的變動對企業集團整體財務狀況變動影響的項目,包括少數股東損益、少數股東資本增加人合併範圍的,在合併財務狀況變動表中還應增設“外幣會計報表折算差額”項目,用於反映外幣報表折算為人民幣表述的會計報表時所產生的差額。
合併財務狀況變動表根據合併資產負債表、合併利潤表、合併利潤分配表以及其他補充資料編製。其編製的程式與原理和個別財務狀況變動表一樣,其編製方法也分為間接法和直接法兩種。對於少數股東權益的變動,應按照如下方法作特殊處理。
1、本期少股東損益應當歸為流動資金來源(或抵消流動資金來源項目),其數額在“流動資金來源”中“固定資產折舊”項目之前,以“少數股東損益”項目單獨反映。因為在合併損益表中,本期少數股東利潤(損失)列為合併凈利潤(損失)的減項,但並沒有動用(增加)流動資金。相反,其性質與母公司的凈利潤(損失)相同,應作為流動資金來源的增加(減少)。
2、少數股東本期增加對子公司的投資,應列為流動資金來源,增加數在“其他來源”中“資本凈增加額”項目之後,以“少數股東資本增加額”項目單獨反映。因為少數股東增加對子公司的投資,說明資金流入的子公司,從企業集團來看也增加了資金資源。
3、子公司分配給少數股東的利潤,應當作為資金運用處理,其分配的數額在“流動資金運用”中“利潤分配”與“其他運用”之間,以“少數股東利潤分配” 項目單獨反映。由於合併利潤分配表反映的是母公司利潤分配情況,不包括子公司的利潤分配情況,從整個企業集團來看,子公司分配給少數股東的利潤與母公司分配給股東的利潤,性質完全相同,屬於資金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