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相對指標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動態相對指標又稱“動態相對數”或“時間相對指標”,就是將同—現象在不同時期的兩個數值進行動態對比而得出的相對數,藉以表明現象在時間上發展變動的程度。通常以百分數(%)或倍數表示,也稱為發展速度。
發展速度減1或100%為增長速度指標,計算結果大於100%為增長多少百分數或百分點,小於100%為下降多少百分數或百分點。
其計算公式如下:
動態相對指標=(報告期指標數值÷基期指標數值)×100%
通常,作為比較標準的時期稱為基期,與基期對比的時期稱為報告期。例如,2001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為95533億元,2000年為89404億元,如果2000年選作基期,亦即將2000年國內生產總值作為100,則2001的國內生產總值與2000年的國內生產總值對比,得出動態相對數為106.9%,它說明在2000年基礎上2001年國內生產總值的發展速度。
該指標在實際工作中的運用通常分為兩種情況:
1、與上年或上年同期相比(即環比)。反映某一報告期農業總產值比上年或上年同期的發展方向和發展程度。
例:某地2005年農業總產值14.48億元,2006年達到16.47億元,其發展速度和增長速度分別為:
發展速度(%)=(16.47÷14.48)×100%=113.7%
增長速度(%)=發展速度-1(或100%)=113.7%-100%=13.7%
2、與歷史上某一時期相比(即定基比)。反映某一報告期農業總產值在某一較長時期的發展趨勢和發展程度。
例:某地2000年農業總產值為7.26億,2006年為16.47億元,其發展速度和增長速度分別為:
發展速度(%)=(16.47÷7.26)×100%=226.9%(或2.269倍)
增長速度(%)=226.9%-100%=126.9(或1.269倍)
通常在進行長期比較時,還要計算平均發展速度和平均增長速度,以反映農業總產值在某一較長時期內逐年平均發展的程度和平均增長程度。
註意:
1、在進行動態分析時,除了計算動態相對指標(或速度指標)外,同時可計算增長量指標,即分子分母數值相減。在進行較長時期分析時,還可計算平均增長量指標,即分子分母數值相減再除以年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