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計劃要求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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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計劃要求原理是指計劃越是明確、全面、完善,所設計的控制系統越能反映這樣的計劃,控制工作也就越能有效地為主管人員的需要服務。
控制是實現計劃的保證,控制的目的是為了實現計劃,因此,計劃越是明確、全面、完整,所設計的控制系統越是能反映這樣的計劃,則控制工作也就越有效。
行政計劃是行政操縱的目的,行政操縱是實現行政計劃的保證,二者的對象和時限是一致的。但每項行政計劃、任務又各不相同,因此,所設計的行政操縱系統和所進行的行政操縱工作,都必須按不同計劃的不同要求來設計。
每一項計劃、每一種工作都各有其特點,它們所產生的信息也各不相同。所以,為實現每一項計劃和完成每一種工作所設計的控制系統和所進行的控制,儘管基本過程是一樣的,但在確定什麼標準、控制哪些關鍵點和重要參數、收集什麼信息、如何收集信息、採用何種方法評定績效,以及由誰來控制和採取糾正措施等方面,都必須按不同計劃的特殊要求和具體情況來設計。例如,質量控制系統和成本控制系統儘管都在同一個生產系統中,但二者之間的設計要求是完全不同的。
另一方面,我們也要認識到,雖然某些控制技術,例如預算、定額工時、定額費用以及各種財務比率等,在各種不同情況小得到了廣泛的運用,但是決不能認為,這些得到廣泛運用的任何一種方法在任何一種情況下都是適用的。主管人員必須經常瞭解計劃及其在實施過程中要加以控制的關鍵因素,註意利用對他們適用的方法和信息。此外,由於控制有確保計劃實現的作用,因而必然同計劃有關。這實際上意味著,不僅應當迅速報告偏離計劃的實際執行情況,而且主管人員還應當有一個能預告可能出現偏差的系統,以便能有採取措施的時間,而這個系統的建立,也必鬚根據計劃的特點和要求來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