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行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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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單行合併(One-line Consolidation)(美)
完全合併的對稱。在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以單獨項目列示在投資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上,而不是以被投資企業的凈資產列示;投資收益也被單列一行列示在投資企業的損益表中,而不以被投資企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取代。
單行合併也有例外。美國公認會計原則規定,當被投資企業有非常項目、會計變更的累積影響、中止營業的影響和前期損益調整時,投資公司應按正常損益確認投資收益(虧損),而上述4個項目應予以單立。例如,某甲公司持有乙公司40%的股份,當年乙公司的凈利潤100000元,其中10000元為非常損失,這樣甲公司確認的投資收益為44000元(110000元正常利潤×40%),另外再確認非常損失4000元,合計仍為40000元,但卻由44000元投資收益和4000元非常損失構成。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企業在被投資企業的收益表現為兩個項目,在利潤表上列為兩項,這種處理的目的是使投資企業的利潤表具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