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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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俱樂部 (Paris Club) 也稱“十國集團” (Grou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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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俱樂部 (Paris Club) 也稱“十國集團” (Group-10) 。成立於1961年11月,是一個非正式的官方機構,由於其經常在巴黎克萊貝爾大街的馬熱斯蒂克旅館聚會,故稱巴黎俱樂部。它不是一個專門的組織,而只是一個講壇性質的鬆散的聯合體。十國都是主要的西方發達工業國家,自80年代初以來,巴黎俱樂部為解決發展中國家債務問題,同廣大發展中國家政府進行了積極廣泛的合作,達成了數十項的債務重新安排協議,併為債務國提供新的資金援助。
巴黎俱樂部的誕生是由於1956年阿根廷向國際社會發出了警告:它已無力償還它所欠的債務。其困難在於索債的銀行和其它債權機構太多,無法進行雙邊談判。於是就產生了建立一個協調機構的想法。由於情況緊急,人們便臨時在法國召開了一次會議。從此,巴黎俱樂部的名稱便保留下來,在法國首都開會的習慣也固定下來。
該組織的宗旨是專門為發展中國家討論與協調西方債權國的官方債務推遲償還事宜;協調成員國的貨幣政策,以便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內採取一致行動;在國際金融領域的許多方面加強合作,以應付國際收支的不平衡和貨幣危機。該俱樂部對於它的活動沒有任何成文的規定,但有四項基本原則是必須遵守的:在出席會議的所有債權國之間尋求妥協和一致;各債權國享受的“待遇有可比較性”,這些國家應當受到平等的對待;保證根據不同情況一個一個地作出決定,以便長久適應債務國的特殊情況;俱樂部只同那些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簽署了有關經濟調整方面的協議的債務國進行談判。
成員:由法國委派一位部長或高級官員任該俱樂部主席,俱樂部始終是一個沒有固定成員和組織章程的特殊集團,其核心成員是經合組織中的工業化國家,即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日本、荷蘭、加拿大、比利時、瑞典、瑞士等,即“10國集團”,(1984年瑞士加入該集團,但該組織名稱不變)。常稱“10國集團”為“巴黎俱樂部”。在一般情況下,俱樂部的會議除了債務國和債權國派員參加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經合組織、聯合國貿發會議、國際清算銀行和歐洲經濟共同體也派觀察員參加。俱樂部的秘書處由10多個常駐代表組成,辦公地點在法國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