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轉移結構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利益轉移結構(Shifting Interest Structure)
目錄 |
利益轉移結構概述[1]
利息可以設計成對所有層次債券同時支付,或按高級一次級順序支付;貸款預定還本額按債券餘額比例在高級一次級結構中分配。提前支付、違約房產清算收入等非預定現金流向高級債券進行傾斜支付,使高級債券的次級率(信用增強率)提高:將非預定現金流人的全部高級債券部分(按上一期高級債券在總債券餘額中的比例計算)、次級債券部分(按上一期次級債券在總債券餘額中的比例計算)的一定比例分配給高級債券,在最初幾年比例可能為100%,之後隨時間轉移比例為零後,按債券比例分配。
貸款違約損失按照次級一高級順序依次核銷債券本金,最低級債券為“最先損失級”(first-loss trenches);低級債券註銷後不能重新進人流通;損失分配導致各級債券餘額及其比例產生變化,下一期利息也隨之調整。採用現金儲備、對某一級別債券提供本息擔保、服務機構預付(Service Advances)的方式提供流動性和信用支持。後者是指由於貸款拖欠而無法支付計劃付款額時,由服務機構提供預付款。違約房產清算收入先償還服務機構預付款及其利息,再按“先息後本”支付給投資者。
由專業抵押品管理機構決定違約後房產和貸款的處置,如貸款重組、取消房產贖回權、變賣房產,或繼續經營,甚至轉換用途以取得更大的回收值。
- ↑ 胡海峰,曲和磊著.中國不良資產處置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展研究.中國市場出版社,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