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改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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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改組(quasi-reorb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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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改組亦稱會計改組。主要目的在於彌補經營虧損的資本重組。準改組不產生新的法律主體,也不受法院的干預。
準改組的主要目的是通過改組來消除企業的大量虧損,並採取旨在使將來經營成功的措施。例如,企業可以出售多餘的固定資產,對一些固定資產或其他長期資產進行重估價,並以較低的公允價值反映,以減少計入將來會計期的折舊費用和攤銷反映。準改組後,企業的留存利潤必須抵消為零;若尚有虧損,則可用資本公積彌補,資本公積不足彌補的,再用減少股本的辦法。準改組的結果是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有了新的計價基礎。
準改組減少了企業的資本,對債權人利益有所影響。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所屬的會計程式委員會承認了準改組這一程式,條件是要有適當的保護措施。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承認了準改組,併列示了某些保護措施或條件:
(1)準改組後企業的留存利潤為零;
(3)應將整個準改組的影響通知給全部有投票表決權的股東,並事先經他們批准;
(4)要編製一張公允而穩健的資產負債表,反映改組日的財務狀況;
為了儘可能消除在將來可能作出類似性質的重新調整,在改組日應合理調整資產的價值。準改組要經債權人和股東批准,通常由法院監督,以確保有關各方的利益。在準改組當年的會計報表中,應充分披露準改組的程式及其影響。此外,在準改組後的3~10年的期間內,應加註說明留存利潤的累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