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營業收益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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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營業收益理論(Net Operating Income Theory ,簡稱N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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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營業收益理論是1952年, 美國經濟學家大衛·杜蘭特(David Durand)在《企業債務和股東權益成本: 趨勢和計量問題》一文中提出的。該理論認為,不論財務杠桿如何變化,公司加權平均資本成本都是固定的,因而公司的總價值也是固定不變的。這是因為公司利用財務杠桿增加負債比例時,雖然負債資本成本較之於股本成本低,但由於負債加大了權益資本的風險,使得權益成本上升,於是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不會因負債比率的提高而降低,而是維持不變。因此,公司無法利用財務杠桿改變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也無法通過改變資本結構提高公司價值;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無關;決定公司價值的應是其營業收益。
營業收益理論隱含這樣的假設:即負債的資本成本不變而股票的資本成本會隨負債的增加而上升,同時認為負債的資本成本小於股票的資本成本,結果使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不變。
按照這一理論,凈營業收益才是決定企業價值高低的真正要素,資本結構對企業的市場價值沒有絲毫的影響,從而企業的融資決策(債務與權益資本的比例關係)也就無關緊要。凈營業收益理論的主要思想可用下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