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居民純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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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居民純收入(Net income of rural resi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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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居民純收入是指農村住戶當年從各個來源得到的家庭總收入相應地扣除所發生的費用後的收入總和。農村居民純收入主要用於再生產投入和當年生活消費支出,也可用於儲蓄和各種非消費性的借貸支出等。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按照農村住戶抽樣調查人口平均的純收入水平,反映的是一個地區或一個農戶農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農村居民純收入的計算方法為:
農村居民純收入=總收入-家庭經營費用支出-稅費支出-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贈送農村內部親友支出。
農村居民純收入的調查[1]
按照規範的統計調查要求獲得的農村居民純收入是有代表性的,能夠反映總體情況。對國家和省有代表性的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就是按照規範的統計調查要求選點、記賬、錄入、審核等,併在此基礎上計算出來的。具體講,獲取有代表性的農村居民純收入的條件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必須選取有代表性的農村住戶抽樣調查戶。即它是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調查方法抽選出來的農村常住戶。對國家和省有代表性的農村住戶調查屬於國家調查,其調查方案由國家統計局統一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按要求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調查員和輔助調查員專門從事此項調查工作。為保證調查順利開展,全國約有8000名專職調查員和近10000名輔助調查員參與這項調查工作。每個調查點配備一名輔助調查員負責本點10個調查戶的記賬工作,接受調查戶的咨詢,定期督促檢查調查戶的記賬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並加以糾正,提高記賬質量;定期收集調查戶的登記賬冊,審核後上報。
二是要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的統一規定和要求採集數據。具體要求是:所抽選出來的這些調查戶的現金收支和實物收支數據應按照國家統計局統一編製的現金和實物兩本賬冊記錄,其中,現金收支賬是指農村住戶隨時把出售、購買以及從其他途徑獲得現金收支情況記入日記賬,一般是每日一記;實物收支賬為發生一筆記一筆。調查戶家庭基本情況數據採用年底一次性入戶訪問調查的方式取得。
三是調查數據的處理要嚴格、規範。指從所抽選調查戶採集的所有原始賬頁數據,要按照國家統計局統一制定的統計分類標準和指標編碼,並以賬頁形式錄入微機。
為確保調查數據的質量,對農村住戶調查數據的審核有一套嚴格的制度規定。主要採取三種方法對調查資料進行審核:一是人工審核。在調查數據錄入電腦之前,輔助調查員和縣農調隊必須對農戶所記的賬和一次性調查表進行核查。二是電腦審核。在人工審核完成後,由縣農調隊將數據錄入電腦中,應用統一的程式對數據進行審核。三是數據評估。縣農調隊將調查數據錄入審核完成後將調查數據上報省農調隊,省農調隊再次對數據進行審核,並重點地對調查數據評估。
調查數據只有在經過逐級的人工和機器的嚴格複查、審核、無誤的基礎上,才能計算對國家和省有代表性的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值得說明的是,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一個代表年度情況的綜合數據指標。即只有是完整的、反映農村居民全年家庭收入和支出的年報綜合數據才可以用來測算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季報數據只反映農村居民現金收入與現金支出情況。
- ↑ 章國榮.基層統計工作百問.中國統計出版社,2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