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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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激勵,就是組織通過設計適當的外部獎酬形式和工作環境,以一定的行為規範和懲罰性措施,藉助信息溝通,來激發、引導、保持和歸化組織成員的行為,以有效的實現組織及其成員個人目標的系統活動。
從激勵形式上進行劃分,激勵又可區分為內激勵與外激勵兩種類型。所謂內激勵,是指由內酬引發的、源自於工作人員內心的激勵。內酬是指工作任務本身的刺激,即在工作進行過程中所獲得的滿足感,它與工作任務是同步的。俗話說:“樂在其中”即指此。例如,一個學生,當他解出了一道難題時。他的歡欣鼓舞之情並不源於老師所給的優良成績,而是攻剋難關、掌握知識的歡樂。內酬所引發的內激勵,會產生一種持久性的作用。
外激勵是工作本身和完成工作任務無內在聯繫的各種外在獎酬所引起的激勵作用之和。如提高工資、增加獎金、提升職務等。
如果工作能讓人們發揮其所長,喜歡這種工作,那麼工作本身就是激勵,它能較持久的維持人的動機水平。這與外激勵有本質區別。外激勵任何時候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管理只有在內激勵上去努力,才能從根本上調動員工的積極性,而單靠外激勵是不全面的。所以只有將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以及根據人的自然需要與社會需要結合起來,才能取得最大的激勵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