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損限價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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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損限價委托(Stop Loss Limit 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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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停損限價委托[1]
停損限價委托又稱停止損失限價委托,是指投資者同時給出停損價格和限制價格,意在使既得利益得到保證或可能的損失得到限定的同時,使交易在限定價格或其以上的水平進行。這一指令中,一旦市場價格由於迅速變動而超出停損價格的水平,交易就不會進行,因此也會給投資者帶來風險。
停損限價委托的價格設定[2]
停損限價委托必須設定兩個價格,一為停損價格,另一為限定成交之價格,二者可相同也可不同。買進的停損限價委托通常後者高於前者,且二者均比市價高,賣出的停損委托通常後者低於前者,且兩者均比市價低。停損限價委托並不能保證在市價觸及或穿過停損價格時一定能成交,故停損的功能較單純的停損委托差,一般較為少用。
停損限價委托的應用[3]
投資者指定限價範圍的一種停損委托。即在買人停止損失限價委托中,指定支付的最高價格;在賣出停止損失限價委托中,指定可接受的最低價格:當市價達到或高於停止損失價時,立即執行賣出停止損失限價指令;當市價達到或低於停止損失價時,立即執行買人停止損失限價指令。此委托方式剋服了停止損失委托中的某些不確定因素,但也有風險。如果市價下跌,委托可能無法執行,最終使投資者蒙受更大損失:所以這種方式較少採用。
例如,某投資者擁有100股股票,目前市價為每股30美元。他希望保住大部分利潤,於是以28美元的價格簽發賣出停止損失限價指令,即在股價跌至28美元或以下時,要在28美元或以上賣出股票,因而不能成交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