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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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debt rel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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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是指債權人拋棄債權,從而使債消滅的單方行為。免除是債消滅的原因之一。
免除債務是債權人單方的意思表示,此意思表示無須徵得債務人的同意但須向債務人作出免除債務的意思表示。免除債務的意思表示可由債權人作出,也可由債權人的代理人作出。免除債務的行為為無因行為,債權人或者其代理人免除債務的原因何在,在所不問。
債權人免除債務一般應向債務人為意思表示,向第三人為免除債務的意思表示,不發生免除的法律效力,但向債務人的代理人所為的免除債務的意思表示發生免除的效力。
此外,義大利民法中規定,債權人免除債務的通知在送達債務人時,發生債的消滅的效果,這一明確的法律規定頗值借鑒。
免除發生債務消滅的效力。因免除使債權消滅,債權的從權利,如利息權、擔保權等,也同時歸於消滅。
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全部債務的,債務人的全部債務消滅,有債權證書的,債務人可以請求返還債權證書;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部分債務的,債務人的部分債務消滅。
債權人免除債務不得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否則免除債務的行為無效。保證債務的免除不影響被擔保債務的存在,被擔保債務的免除則使保證債務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