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浮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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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浮存金是指保戶向保險公司交納的保費。保戶交納的保費並非保險公司的資產,在財務報表中應列入“應付帳款”中,屬於公司的債務,當保戶出險時,拿出來付給保戶進行理賠。這些資金,保險公司在留有一定比例的近期理賠或支付金額後,其餘的可以拿出去進行投資。而投資收益則歸保險公司所有(若與保戶另有約定,則投資收益按約定比例由二者分享)。
巴菲特的保險浮存金模式[1]
很多投資者都試圖複製巴菲特的成功模式,巴菲特模式除了要找到可以長期持有幾十年的好公司,還要有長期的低成本資金來源,對於巴菲特來說,這筆長期資金無疑就是伯克希爾的保險浮存金。
保險業務的浮存金是指客戶繳納的保費,這筆資金不屬於保險公司但是會體現在報表中。在伯克希爾歷年的年報和巴菲特相關書籍中,都曾多次提到保險浮存金,並認為獲得零成本甚至是負成本的保險浮存金是伯克希爾核心競爭力之一。
21世紀以來,伯克希爾保險浮存金規模都在600多億美元。顯然零成本的浮存金的使用,放大了投資杠桿,有益於提高投資收益,另一方面浮存金畢竟是負債,杠桿是雙刃劍,使用的不好也可能加大虧損。
也有不少投資者質疑,在剔除了浮存金因素之後,巴菲特年化投資收益率只有13%多,而事實上,即使能連續四十多年保持13%多的年化收益也已經是明星級的水平了。
國內保險公司不能如此運用浮存金一個重要原因是保險資金投資受法規限制,國內保險資金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基金不能超過該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其次,巨大的保險浮存金如果使用不當,完全可能造成保險公司巨虧甚至倒閉。當然,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我們這個市場上,大規模資金的長期投資確實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