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值性遠期外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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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期外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後並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外匯交易。與即期外匯交易的根本區別,在於交割日不同。凡是交割日在成交兩個營業日以後的外匯交易均屬於遠期外匯交易。
保值性遠期外匯交易是指賣出(或買入)金額等於所持有的(或所承擔的)一筆外幣資產(或負債)的遠期外匯,交割期限一般與資產變現(或負債償付)的日期相匹配,使這筆外幣資產(或外幣負債)以本幣表示的價值免受匯率變動的影響,從而達到保值目的的外匯交易[1]。
保值性遠期外匯交易的主要使用者是進出口商、國際投資者和外幣借貸者[1]。
保值性遠期外匯交易的案例[1]
以下以進口商應用遠期外匯交易來進行進口付匯保值說明遠期交易的保值作用。進口商從國外進口商品,若使用外幣支付貨款,這樣該進口商就可能面臨因為這種外幣匯率的上漲所帶來的損失。為避免這種損失,進口商可以應用遠期外匯交易進行套期保值。
某個澳大利亞進口商從日本進口一批商品,日本廠商要求澳方在3個月內支付10億日元的貨款。當時外匯市場的行情是:
如果該澳大利亞進口商在簽訂進口合同時預測3個月後日元對澳元的即期匯率將會升值到:
1澳元=80.00—80.10日元
問:
- (1)若澳大利亞進口商不採取避免匯率風險的保值措施,現在就支付10億日元,則需要多少澳元?
- (2)若現在不採取保值措施,而是延遲到3個月後支付10億日元,則到時需要支付多少澳元?
- (3)若該澳大利亞進口商現在採取套期保值措施,應該如何進行?3個月後他實際支付多少澳元?
解:
(1)該澳大利亞進口商簽訂進口合同時就支付10億日元,需要以1澳元=100.00日元的即期匯率向銀行支付10億/100.00=0.1億澳元,即10,000,000澳元。
(2)該澳大利亞進口商等到3個月後支付10億日元,到時以即期匯率:1澳元=80.00日元計算須向銀行支付10億/80=0.125億澳元。這比簽訂進口合同時支付貨款多支付0.025億澳元,即多支付250萬澳元,這是不採取保值措施付出的代價。
(3)該澳大利亞進口商若採取套期保值措施,即向銀行購買3月期遠期日元10億,適用匯率是1澳元=98.00日元。3個月後交割時只需向銀行支付1,000,000,000/98=10,204,081.63澳元,就可獲得10億日元支付給日本出口商。這比簽訂進口合同時支付貨款多支付204,081.63澳元。這是進口商採取套期保值措施付出的代價,它相對於不採取保值措施,而等到3個月後再即期購買日元支付貨款付出的代價250萬澳元來說是微不足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