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務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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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債務組合是指構成企業所有應付利息的債務。
針對利率風險和其他財務風險,企業(特別是高負債企業)管理其債務組合時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 (1)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借款的混合。
企業的債務組合中最好要有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借款的組合。這樣,在市場利率下跌時,公司擁有的浮動利率借款就可減少借款利息;而在利率上漲時,固定利率就可按原有利率計算利息。如果企業對市場利率難以判斷時採用這種組合,可以分散利率風險。
- (2)不同期限的借款混合。
為了降低風險,企業要保持一定比例的長、短期借款組合。企業必須防止同一時間內到期的借款過多,借款的期限要儘可能地錯開。例如企業從不同的銀行同時借入幾筆相同金額的借款,要儘量避免這幾筆借款同時到期,以免到期時企業要籌措很大一筆現金來償還欠款,造成企業現金流斷流。這時,企業在考慮利率風險的同時還應考慮現金流風險。
- (3)企業借款期限應長於資金的實際需求時間。
企業在約定借款期限時要註意借款時間要長於資金的實際需求時間。如果企業的借款期限短於資金實際需求時間,不僅企業要面對再融資風險,而且再借款的利率將取決於當時的市場利率,進一步增加了企業的利率風險。企業在實際經營過程中應選擇哪一種財務策略來應對利率變動對企業的影響,取決於企業所面臨的實際情況、對未來市場利率走勢的判斷和所要求達到的目標。總之,企業在面對利率的多變性和不確定性時,要時刻本著謹慎的原則,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最有利於自己的財務策略來規避利率風險,力求以最小的代價獲得所需要的資金,這樣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