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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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租賃合同是指由倉庫出租方融通資金為承租方提供倉庫,承租方取得倉庫使用權並按期支付租金的協議。
倉庫租賃合同書
一、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二、出租庫房坐落地址: 三、儲存商品名稱:(進口包裝未拆箱7件) 四、租賃面積:XXXX平方米的庫房(與相臨區域有通道隔離)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以XXXX平方米為準,每平方米每天0.XX元,每月租金按月實際天數計算。 2、租金按月收取,每月的25日前一次付清當月租金。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治安防範的大環境(防火、防盜、防鼠、防雨、防洪、社會治安等)。如遇火災、偷盜、損壞等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依據損失情況進行賠償。甲方派看守人員,保留庫房院落大門鑰匙。 2、甲方負責對倉庫的監護,並負責庫房、地面、門窗等庫房設施的維護、維修。 3、甲方負責提供所需水源、電源、照明設施等庫房設施。 4、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的要求對倉庫進行定期的排風。 5、甲方所提供的倉庫應符合如下條件:溫度:常溫庫,相對濕度:40~75%。 6、在乙方提取貨物時,甲方必須認真核實,確認無誤後經乙方簽字確認放行。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倉庫。 2、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 3、乙方負責設備的運輸和碼放,提取貨物時,需提前一周與甲方聯繫。 4、乙方按時支付倉庫租金。 5、協議合同期滿後,乙方如想繼續承租,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先租賃給甲方。 八、由於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直接影響貨物的儲存安全,甲方應及時將事故情況通知乙方,併在2天內提供事故詳情,依據對乙方設備影響的程度,雙方協商合理解決。 九、 1、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XX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鑒訂之日起生效。如協商期限未滿,雙方無終止協議的意向,則本協議自動延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