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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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國民生產總值(Per Capita Gross National Product 簡寫為Per Capita G·N·P)
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指一國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生產的按市場價格計算的商品和勞務總值的按人口平均值。國民生產總值是西方國家使用的概念,它不僅包括物質生產部門生產的商品和勞務的價值, 也包括非物質生產部門(金融、保險、社會服務和文化娛樂事業等等)和居民服務行業(理髮、浴室等)提供的非生產性服務的“價值”,連資產階級國家機關人員和家庭僕役領到的再分配收入也包括在內。計算國民生產總值的通用方法是“支出法”,即按社會最終使用的產品和勞務來計算,它包括四部分:(1)售予消費者作為最後消費的商品和勞務;(2)作為將來生產用的固定資本的投資儲備;(3)售予政府的商品和勞務;(4)售予外國人或輸出商品和勞務的純額。國民生產總值計算方法是以資產階級的庸俗經濟學中生產三要素的理論以及凡是經過市場的服務都是生產收入的理論為基礎的。按照這種理論,勞動取得的工資、資本取得的利潤和土地得到的地租都是生產收入。這種理論和計算方法完全掩蓋了利潤、利息、地租的剝削性質,把剝削階級的收入看作是永恆的和合理的。馬克思對這種理論早已作了透徹的批判。
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是資本主義國家反映生產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最綜合指標,在國際經濟核算和國際經濟水平對比中廣泛應用,因為它把生產和人口兩個因素都包括在內。例如聯合國確定可以接受國際援助的最不發達國家的標準是按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水平確定的,聯合國會員國繳納會費的高低也是按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水平決定的。世界銀行給各國貸款往往也參考接受貸款國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水平來決定。
資本主義國家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與社會主義國家人均國民收入的差別在於:後者不包括非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務或服務的收入和固定資本折舊、間接稅,而前者則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