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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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主觀考核[1]
主觀考核是指主要由考核者的主觀判斷對被考核者進行的考核評價。
主觀考核的方法[2]
主觀考核通常是當績效指標難以量化時採用,沒有準確的標準,主要依賴於考核者的經驗判斷。其優點是經濟省時,缺點是隨意性較大。
1.簡單排序法
將全體被考核的員工按所考核內容從最好到最差進行排序。如考核員工的工作態度時,將工作最積極主動的員工排於首位,再從其餘員工中挑出表現最好的排於次位,依次反覆進行,直至將所有員工排序完畢。這種方法費時少、成本低,適用於員工績效差別大、數量較少的情況。
2.配對比較法
考核者將被考核者逐一配對比較,將每次配對比較中的優者選出賦於l,劣者賦予o,根據每一位員工的勝出次數多少進行排序。此法適用於人數較少的情況。
3.強制分佈法
強制分佈法是將員工績效分成若幹個等級,每一等級強制規定一個百分比,視員工的總體工作績效將他們分別歸類。如40名員工參加考核,規定其中優秀者占5%,良好者占15%,合格者占60%,不合格者占15%,差者占5%,如張三和李四按績效排序分別被排在第二和第三位,則張三歸為優秀等級,而李四則歸為良好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