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預算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臨時預算(temporary budget)
目錄 |
什麼是臨時預算[1]
臨時預算是指在預算年度開始時,由於某種特殊原因使編製的預算草案尚未完成立法程式時,為解決在預算成立之前政府的經費開支,保證政府活動的正常進行而編製的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暫時性預算。
臨時預算審批制度[2]
臨時預算是相對正式預算而言。正式預算是指代表(代議)機關批准的政府預算。臨時預算是指正式預算確立之前,本著先有預算後支出的原則,為解決政府在新的預算年度開始後的經費開支問題而編製臨時性預算,作為政府財政收支活動的法律依據。
(一)外國臨時預算審批制度
外國建立臨時預算一般是政府預算未獲得通過的情況下,議會要召開特別會議(或稱特別國會)批准臨時預算。否則,政府就無法安排經費開支。
(二)我國臨時預算審批制度
我國建立臨時預算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我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召開都是新的預算年度開始之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每年的3月5日召開,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一般在2月份左右召開,有的晚到4月份舉行。這樣第一季度,甚至第二季度都沒有正式預算。另一種情況是政府預算未獲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通過,需要按照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意見重新編製。在這段時間里,也應當編製臨時預算、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臨時預算屬於政府年度預算的一部分,屬於本級人大常委會審批許可權,可以由人大常委會審查和批准。正式預算確立後,再按正式預算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