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投票人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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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投票人定理(Theorem among vo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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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投票人定理的是由唐斯(A.Downs)在他1957年出版的《民主的經濟理論》中提出的。唐斯指出:如果在一個多數決策的模型中,個人偏好都是單峰的,則反映中間投票人意願的那種政策會最終獲勝,因為選擇該政策會使一個團體的福利損失最小。
中間投票者定理表明,任何一個政黨或政治家,要想獲得極大量的選票,必須使自己的競選方案與綱領符合中間投票人的意願。反過來,任何政黨或政治家,如果要贏得選舉的勝利,必須保持中庸。此外,如果一個社會成員中產階級居於多數地位,那麼整個社會就越是不可能出現極端的選擇,就越不可能出現革命或者反革命。政治就越穩定,社會經濟生活也就越有條件理性化,而不是走向極端。因此,中產階級與民主的穩定性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
中間投票人定理適用範圍很廣。人們經常用它來解釋政治選舉現象。各政黨為了在大選中獲勝,往往要作出符合中間投票人要求的承諾。因此,我們可以看到,美國的民主黨和共和黨為了吸引作為中間投票人的中產階級的支持,它們的差別在不斷縮小。
假設:1、議案定義為一組向量x;
2、每位投票者的偏好是單峰的;
令投票者i的偏好由定義在x上的效用函數Ui(x)表示,令xi*為投票者在x向量上的最偏好點,稱為i的理想點。
xi*是i的最理想點,當且僅當對所有的x不等於xi*,有Ui(xi)*>Ui(x)。
令y和z是x維度上的亮點,使得y,zπxi*,那麼,投票者i的偏好是單峰地方,當且僅當[Ui(y) > Ui(z)]——[ | y − xi * | < | z − xi * | ]。
換言之,單峰偏好的定義說明,如果y和z都在xi*同一邊,那麼,與z相比,i更偏好y,當且僅當y比z更靠近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