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影響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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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影響力原則(Three Degrees of Influence 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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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影響力原則出自美國尼古拉斯·克裡斯塔基斯(Nicholas A. Christakis)和詹姆斯·富勒(James H. Fowler) 的《大連接》[1]一書,是指社交中相距三度之內是強連接,強連接可以引發行為;相聚超過三度是弱連接,弱連接只能傳遞信息。通俗的說即即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也能影響到你。
尼古拉斯·克裡斯塔基斯在《大連接》用一個例子解釋說,如果你的朋友是胖子,你也會變胖。我們所做或所說的任何事情,都會在網路上泛起漣漪,影響我們的朋友(一度),我們朋友的朋友(二度),甚至我們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三度)。 如果超出三度分隔,我們的影響就會逐漸消失。[2]
作者特別指出三度影響力是社會化網路的強連接原則,決定著社會化網路的功能。
三度影響力原則不僅在行為、態度的傳播過程里適用,也在抑鬱、悲傷等情緒的傳播過程中適用;更有甚者,即使如創新這樣的現象,也遵循著三度影響力的傳播規律,這就意味著如果一個人的創新能力特別強,其周邊相距三度以內的人們也都會受到影響而提高創新能力。
但是,為什麼在社會網路里影響力的傳播會受限在三度以內呢?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
- 第一,固有衰減性。信息隨著傳播距離不斷延長,導致準確度和有效性的衰減;
- 第二,社會網路結構的不斷變化帶來的不穩定性,網路的進化是不可避免的,這會 導致影響力的減小,造成三度之外的連接不穩定;
- 第三,人類長久以來進化的選擇結果。
六度分割又稱小世界現象,是指通過六個人你能同世界上任意一個人建立聯繫。無論是美國總統奧巴馬,還是非洲衣索比亞的酋長,抑或印度恆河邊上的朝聖者。
類別 三度影響力 六度分隔 社會網路的屬性 傳染屬性 連接屬性 連接的強度 強 弱 最終效果 引發行為 傳遞信息 用人體比喻 生理機能 解剖結構